勉县六措并举给审计工作披“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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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采取六项措施,健全监督机制,严格审计干部管理,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廉洁从审。

坚持审计项目廉政责任反馈制。在每一个审计项目进点时,审计局发给被审单位审计工作廉政责任反馈表,待审计工作结束后由被审单位对审计组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和廉政情况予以反馈回审计局办公室,及时掌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四条规定”纪律以及审计工作效能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

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机制。要求每名审计干部根据各科室和业务工作的特点,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入手,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3个,制定防控措施32项,构建了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处理与执行“四分离”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基础上的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机制,从而做到提前预防和监督审计行为。

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在每个新的审计项目发通知时都要指定一人为该审计组的廉政监督员,负责整个审计过程中现场监督并向局党组汇报监督结果。

向社会公开审计监督电话。在审计公示上对外公开审计局的监督电话,从而接受被审单位干部和社会群众的对审计组人员的监督。

不定期跟踪巡查廉洁从审情况。局党组派员并邀请县第三纪检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跟踪巡查了解各审计组工作和廉政情况,随时掌握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效能情况。

推行审计干部廉政承诺制。局党组与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每名审计人员对自己在审计过程中的廉政工作作出承诺,以此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

六项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审计人员的从审行为,增强了审计人员廉洁意识,有效预防了审计人员不廉洁现象发生,得到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