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以七项举措推动强化党委、党组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和规定,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后备干部任用推荐制度和干部提名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廉政鉴定、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制度。三是认真落实述廉述责、双报告、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主体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保障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和支持查处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是指导和督促本镇(街道办)、本部门(单位)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规范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抓好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公开工作,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主动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民主监督网络,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六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本镇(街道办)、本部门(单位)遵守廉政准则的具体措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内差旅、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行为,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七是制定廉政教育方案,定期对本镇(街道办)、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