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三项措施强队伍夯责任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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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和深入纠正“四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有关文件精神,解决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认识不清、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勉县纪委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紧抓基层打基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基层纪检组织队伍建设,为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提供切实组织保障。

深化“三转”,四个到位强基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承担着监督责任的切实履行,加强镇、街道办纪委的纪检工作基础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在当前更显迫切和重要。对此该县提出:工作基础建设要做到四个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办案设备到位,办案经费及工作人员津贴到位。

提升素质,五项规范强监督。切实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发挥镇、街道办纪委监督作用。着力从5个方面抓好工作规范化建设:即日常工作规范,文件资料归档管理规范,保密工作规范,信访及办案流程规范,案卷管理规范。为提升纪检监察机关队伍素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及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情况划标准,定制度。使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防止“灯下黑”。

专职专干,聚焦主力强队伍。解决好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的专职专责问题。镇、街道办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设专职纪委副书记,原则上专职专责,配合纪委书记做好本镇、街道办的纪检工作,在同级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镇、街道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原则上只分管与组织纪检相关工作;镇、街道办纪委设纪委委员5—7人,并且要有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委员;除镇、街道办党委以外的基层党委,未设立纪委的,先行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基层党组织要配齐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截止目前,全县已在除镇、街道办党委以外的村(社区)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及未设立纪委的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党支部(总支)配备纪律检查委员504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