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层层传导不减压,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重部署,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对落实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召开县纪委全委会议、县政府廉政工作会等会议,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镇(办事处)和部门单位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
强责任,突出两个责任主线明确工作要求。在主体责任书中围绕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承担七项职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承担四项任务,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明确了三项要求。在履行监督责任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牢牢扛起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开展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
常督导,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落实。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了2次督导检查,对镇(办事处)和部门“两个责任”落实和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及时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位次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意识。
建机制,修订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建立了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机制,修订了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经常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安排部署了9个镇(办事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2015年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