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勉县纪委在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廉洁过节专项检查,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一是针对节日易发“四风”问题早提醒。通过下发专项检查《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到各镇(街道办)纪委、纪检组、部门行政监察室,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通过各种形式再次宣传强调各项规定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扯耳朵早预防, 节日期间始终紧绷纪律之弦。
二是针对重点内容严督查。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公车封存停驶、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值班纪律等情况开展督查。
三是针对重点场所勤检查。县纪委成立督导检查组,三天假日期间,由带班领导带队,值班人员参加,对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领导带班、值班情况以及旅游景点、宾馆饭店、乡村农家乐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对发现的线索各级要认真进行核查,着力解决八项规定穿“隐身衣”的问题。
四是严格执纪措施强问责。制定《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各镇(街道办)纪委、纪检组、部门监察室要及时教育和提醒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对所辖地区、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查,开展明察暗访。委局机关督导检查组采取电话抽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明察暗访,并对节日期间各镇(街道办)纪委、纪检组、部门监察室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人员在明察暗访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凡被市、县纪委检查发现违反廉洁过节规定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