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以五项制度落实促村监委会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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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紧抓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利时机,以落实五项工作制度促进监委会规范运行为目标,切实抓好村社区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针对近年来村监委会运行中存在的职能定位不明确、工作程序不规范、履职意识不够强、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阻力较大等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重点落实以下五项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监委会实行民主管理,监督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联系群众制度。监委会成员分片联系村民(社区居民),定期上门走访,多途径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村(社区)“两委会”反馈。

      工作例会制度。监委会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定期召开,研究监督事项,评议、小结监督工作。每次会议应认真全面如实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阅。

报告工作制度。监委会每季度要向镇纪委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度向村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村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提请村民(社区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表决,终止其成员资格,并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在全县233个村、10个社区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中认真落实五项制度,是为了进一步优化人员组成结构,找准监委会职能定位,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有效提高监委会监督水平,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奠定良好的基础, 切实发挥好村监委会制度在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