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年终考核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客观、准确,杜绝不正之风,近日,该勉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和县考核办出台文件明确提出了“四禁四不”工作纪律,对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
严禁收受或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严禁参加或举办有碍考核公正的各项活动;严禁接受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严禁打“人情分”;在镇考核如需用餐一律在“廉政灶”用餐,不准饮酒,并按规定缴纳餐费;在部门考核一律实行“走考”,不得在被考核单位用餐;要自觉服从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脱离岗位;不得擅自向被考核单位或个人透露考核研判的相关信息资料。
各年终考核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将加强对年综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