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严格落实“面对面、三公开”制度 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 民主评议及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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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加强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基层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勉县在各镇范围内设立的站、所、队、院以及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和直接面对企业或群众服务的县级有关单位中,开展2014年度基层单位民主评议及“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评议过程三公开。在评议中严格落实“面对面、三公开”制度,即要求被评议单位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向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测评和征求意见并接受质询。各镇采取明查暗访、模拟办事等形式,对基层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摸底了解,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评议结果三统一。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县纠风办将对评议结果实行统一归集管理,统一向被评议单位主管部门函告,统一向社会公示。对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的基层单位,督促其认真查找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经核实问题属实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和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对基层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并将其计入主管部门年度政风行风测评扣分内容。

评议标准更严格。此次评议和评选活动,按照条件评选 县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8个。要求把好标准、控制数量,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使评定的满意先进单位和标兵单位真正成为本行业、本部门、本辖区政风行风建设的“标杆”,发挥好示范和表率作用。在继续遵循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工作效果等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今年再提出了以下的具体要求:参加评选的基层站所必须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依法办事(经营),廉洁自律,优质服务,同时还要是本县系统内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