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市有关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不断提高学习廉政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勉县纪委结合实际,日前对勉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办法(试行)作了修订。
一是廉考对象范围更大。修订后的廉考办法将原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对象:“拟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扩大到“拟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和拟任为各镇党政正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干部”。这样就将同职级交流到主要领导岗位的干部也一并列入了廉考对象,扩大了廉考对象范围。
二是廉考内容更实。8月27日,办法修订后首场廉政法规考试进行,55名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和两个调整到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的干部参加了考试。考试内容不但涵盖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而且注重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增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及2013年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关内容和规定,考试内容紧密结合履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必备基本知识,以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成效。
三是考试结果运用更硬。立足教育监督关口前移,通过任前廉政考试,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项硬性约束措施,促使干部不断提高学习廉政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压力、产生动力。 09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科级领导任前廉考18批次,对436名新任和2名调整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及廉政法规考试,其中4人成绩不合格,被暂缓任用,今年8月底考试中就有一名拟提拔为副科岗位的干部因未过“廉考关”而被暂缓任用。
一名近年来两次参加考试的干部深有感触的说,今天的考试虽然还是开卷,但与我前年考试的感觉不一样,内容虽多,但与我们的基层工作实际结合,不是走过场,所考知识对于我们以后在领导岗位很实用,是又给我们打了一支预防腐败、廉洁自律的警示防疫针,上了一堂学廉守廉的任前廉政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