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监察局建立约束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打印

近年来,汉中市勉县纪委监察局在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中,大力建立内部、外部约束机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

——建立内部自我约束机制。一是实行相互监督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会谈学习活动,相互查找工作中出现的不足,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目的。二是强化干部挂牌上岗制度。全体领导干部挂牌上岗,时时处处提醒自己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中,在潜移默化中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聘请部分离退休干部、长期在纪检工作的干部、服务对象、人民群众担任监督员,对纪检干部的工作情况、作风情况、纪律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建立外部约束机制。一是实行公务公开制。将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分工情况、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职责、工作责任目标、办事程序等内容通过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向各级党组织、工作对象和群众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实行测评评议制度。定期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基层党政领导、部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对象、人民群众评议测评纪检工作和干部作风。三是实行举报制。设置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效能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建立责任追究约束机制。一是实行问责制。对工作不认真、作风漂浮、办事不力,对办事群众服务态度差,造成工作失误、损害纪检干部形象的干部进行问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时办结。二是实行重大事项交办制。对上级或领导安排的事项,交给相应的职能科室办理,明确责任人、办理人及完成时限,要求科室负责人在领导批示登记簿上签名确认,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

——建立综合考核约束机制。年终考核时,除考核干部的工作成绩外,还注重考核其能力水平,凡出现测评评议在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举报、被问责、被通报、被诫勉谈话等情况出现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不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离旗纪检监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