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制定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实施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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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就,近日勉县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本办法共五章十三条,分别是总则、否决内容、否决程序、否决结果运用、附则。
该实施办法的对象为列入年终综合考核的镇、部门(单位)及被考核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该办法列举了包括集体七条、个人八条一票否决情形。
该办法规定,被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的集体取消其当年综合性荣誉称号、单项表彰等评选资格,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评模和提拔使用资格;连续两年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集体或个人,将对该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实施组织处理;被实施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扎实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勉县纪委  杨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