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中,建立健全七项制度,确保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定各单位党委(党组)为活动的责任主体,领导组织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定期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建立县级领导包抓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所有县级领导结合落实“五个一”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分管部门、包抓镇深化作风建设的指导。三是建立县委常委周工作计划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按节点系统有序推进。四是建立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倒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经投诉举报、明查暗访,干部作风确有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五是建立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督导检查制度,建立10个督导组和2个暗访组,负责对全县各单位活动的督导检查和暗访,树立正反两面的典型,一点带面促进各单位活动的开展。六是建立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制度,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25名监督员,围绕全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23项重点工作、6个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不定期督查、约谈、暗访、模拟办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活动的开展。七是建立问题整改承诺制度,要求各单位对查摆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出承诺,对外公开公示,细化问题联系包抓、目标责任、工作承诺、目标责任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台账”销号等工作制度,夯实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了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勉县纪委 刘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