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购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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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县不断深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机制,着力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公正、依法监督,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我县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标药品质量和配送过程监督检查,受理“三统一”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及查处;县卫生部门组织药品统一配送合同的签订,协调、处理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之间存在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执行省、市制定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并将“三统一”作为卫生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县工商部门对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违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县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中标药品价格,并督查执行情况;县监察部门对“三统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同时,县上建立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的不良记录公布制度,以及药品供应企业评价退出机制,坚决杜绝任何加价和变相加价行为。

 

                                    (勉县纪委    张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