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公职人员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从严审批;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经)旅游;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审核监督,全县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对违反规定的,由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使用标准;加强公车日常使用管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公车将予以没收,并追究主要领导党政纪责任。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部门和单位实行公务接待经费单独列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规模;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领导干部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培训、出差等期间费用等。
四是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审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除2010年以前批准开工的项目外,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新建、拆建、扩建、购置办公楼及培训中心等。
五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坚决杜绝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六是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实行会议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文件数量、范围;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勉县纪委 陈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