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元墩镇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严把“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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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和贯彻执行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精神,勉县元墩镇党委结合本镇机构改革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

一是抓好考前集中培训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竞争上岗后,镇党委将初步确定的8名拟任职人选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镇纪委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法律等知识集中培训,增强拟任职人员学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抓好严格考试关。培训结束后,镇纪委按照规定到县纪委领取试题后,组织对8名拟任职人员开卷考试。考试中严明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及时报县纪委监督阅卷。由于培训扎实,拟任职人员重视,所有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

三是抓好考后廉政谈话关。考试结束后,镇纪委对8名拟任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要求他们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镇党委把这次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作为提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一个重要依据。通过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使拟任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上岗前系统地学习了廉政法规,增强了学习廉政法规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勉县元墩镇      杨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