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四举措促“廉政灶”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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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自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以来,截止目前,全县18个镇和11个县级机关部门建立了公务接待“廉政灶”,其中乡镇覆盖面达到100%。该制度在压缩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减轻机关财政负担、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干部作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通过检查发现“廉政灶”存在管理不规范,执行规定不到位等现象。对此,县纪委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廉政灶管理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廉政灶”进行再规范。

一是严格接待标准。要求各镇和己建立“廉政灶”的县级机关、部门所有符合规定的来客接待原则上一律在机关“廉政灶”上吃工作餐,一律不上烟酒。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陪餐,一般不超过3人,不得一客多陪,少客多陪。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招商引资商务接待除外)。

二是完善报批程序。严格实行用餐审签、实名登记、公务接待定期结算和公开等制度,要求各单位确立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对接待范围、陪餐人数、菜品菜单实行严格审批,确保“廉政灶”制度执行有力。

三是建立交费制度。认真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交费制,所有公职人员因公在机关“廉政灶”就餐后,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的标准收取适当的成本费用。同时,建立公务接待专用账簿,对缴费情况实时登记,做到周结月报。

四是严查违规行为。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力、运行不规范或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训诫、责令限期整改;对于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将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情况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保障机关“廉政灶”制度健康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