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五项措施严格处分决定事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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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党政纪处分决定事项执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始终作为维护党政纪律严肃性、保证办案教育惩戒效果的有力举措。县人社局转发了《关于公务员津贴补贴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年底,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国家公职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发《监察建议书》予以整改、纠正。

一是查阅案卷。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案卷,统一由县纪委审理室保管,案卷均按要求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送达回证》装卷归档。处分决定都在规定范围内按要求进行了宣布。二是分别在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档案室查阅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的情况。对处分决定未归入个人档案的立即予以纠正,确保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均装入个人档案。三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配合,认真落实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检查被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评定格次,并将考核结果与当年度工作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紧密挂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通过检查,对2012年度考核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8个单位11人,分别下发监察建议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了整改。四是对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变动情况逐一检查。被受处分人员均没有晋升工资档次。五是对被受处分人员的提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检查,全县未发生一起处分影响内或执行期间被提拔使用的情形,也没有在受处分执行期间内评优评先的现象发生。

每年底,县纪委将当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统计后分别送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在兑现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工作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提拔使用等过程中予以运用,通过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力地维护了党政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