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抓早动快清退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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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纪委对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作出部署后,西乡县高度重视,抓早动快,全面安排部署清退工作。

一是明确清退对象。参加此次清退活动的人员除纪检监察干部外,全县所有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二是明确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范围是清退对象收受的,由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以及以预付、具有一定价值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或者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三是明确时间方式。要求清退对象于2013年8月31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未持有或已将收受的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自行清退的,向本人所在单位作出报告。并将清退情况报告县纪委。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把清退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清退,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清退单位全覆盖,清退对象全参与,务必清退应退之卡。同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深入用卡消费相关场所,对清退对象持有和使用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情况进行检查。对清退活动态度不积极、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隐瞒不退、持卡消费、继续收受的,严肃查处。对群众有反映的,及时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