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司法局制定七条可控管用措施 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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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西乡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根据市、县纪律和作风整顿的要求及中共西乡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从严的原则,西乡县司法局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制定了七条可控管用的措施。
1、认真做好干部去向公示。要求工作期间毎天要及时更新干部去向,作到人员与去向时刻相符。2、严格落实挂牌上岗制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人人亮明身份、人人挂牌上岗。3、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群众要做到热情、耐心和细心。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事情,能办理、解答的及时给予办理、解答,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事情,要做好解释工作,尽力使群众满意。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查出或举报查实违反以上第1~4条规定的,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示提醒谈话,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诫勉督导,第三次给予当事人责令纠错,再犯者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按规定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及时销假。
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同旷工,按有关政纪要求给予处理。
6、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尤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查出或举报查实违反此条规定者,将直接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7、严格落实《西乡县司法局警车管理规定》。警车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安全驾驶,周未、节假日司法警务车辆必须封存,若特殊情况,须要动用警务车辆的,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后使用,且补办书面用车手续。县司法局将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警务车辆号牌,接受社会监督。
查出或举报查实违反此条规定者,将直接依照《西乡县司法局警车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西乡县司法局 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