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新风正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西乡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制订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全面推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活动监管。
“两报告”即:事前报告备案,民主生活会和述廉会报告说明;“一承诺”即:廉政承诺。《通知》规定,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除本人和真系亲属婚丧嫁娶外,不得操办生日、乔迁、升职和子女满月、上学、参军等事宜;严禁大操大办,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严禁借机敛财和使用公车。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向组织报告,实行一事一报告备案。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事前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副科级领导干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向本单位党组组报告,并填报《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报告备案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和宴请规模、范围等,同时由申报人向组织作出廉政承诺。在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廉时,领导干部要对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报告和说明,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力度,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将严肃查处。(西乡纪委黄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