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严把五关 强化案件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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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严把五关,注重证据的审查、核对,严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质量关,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水平整体提高。在全市年度案件评审工作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一是严把案件移送审理的受理关。对调查已完结,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经委局机关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分别签批,同意移送审理后,审理室予以受理。自案件移送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形式审核。审核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有无填写《案件程序登记表》、《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是否齐全,有无被调查人的检讨和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等。对证据的收集、办案程序等进行形式审查,若材料不齐、手续不完备的在七日内,报分管领导同意,退回办案单位或调查组予以补充完善。

二是严把案件审理程序关。严格按照审理工作程序的要求,审理室受理案件后,由室主任指定专人进行审理。每一案件均制作审理阅卷笔录、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核对事实、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召开室务会议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集体审议后,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才能提交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工作中注重与被处分人员见面谈话,核对事实,宣传政策法规,沟通思想,使其充分行使申辩权,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注重审理报告的说理性,对不予认定的事实,在报告中均载明充足的理由和依据,使得案件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合理合规。

三是严把证据关。对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一致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旦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不能排除,或证据得出的结论不唯一,坚决按规定进行调查完善证据。对个别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完善的,直接由审理室自行补充调查;对主要事实不清、重要证据不足或缺失的,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办案单位或调查组补充调查。

四是严把定性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以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纪,正确定性量纪。确保把每一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10年来没有一件申述案件。达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既惩治腐败,又教育警示挽救干部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法纪效果。

五是严把处分执行关。每年开展一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维护了党政纪处分的严肃性。(杨照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