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从5月21日起,西乡县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作风整顿办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县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
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内容:一是传达学习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情况,针对本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执行情况,强调“一把手”负总责、做表率的重要性,调研抓落实方式;三是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调研厉行节约的执行措施,查阅用餐、接待等制度和登记薄,严格审计公务接待费用;四是改进文风会风情况,检查了各单位在文件数量和字数、简报种类和篇幅、发文范围,召开会议数量、时间、经费。五是落实“八项规定”监督处理措施,要求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特别是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西乡县将本次督查结果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重要依据。(西乡县纪委:刘举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