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乡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关于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
该《意见》分8个方面,28条具体规定: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县委常委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至少撰写2篇调研报告,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开展检查调研活动,一律不安排警车开道,镇或企业陪同人员直接前往调研地点,一律不搞迎送。
二是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原则上县委、县政府文件不超过4000字,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1500字。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非涉密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效率。
三是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县委常委一般不出席各镇和部门单位组织的表彰会、座谈会、庆祝会、纪念会、联谊会等礼仪性活动和剪彩、颁奖、奠基、挂牌、首发式等庆典性活动以及各类商务性活动。
四是控制检查评比活动。尽可能合并开展检查评比项目,凡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没有必要的,凡要求基层、企业、群众以各种名义出钱出物出工的,凡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检查评比项目,坚决予以撤销。严格控制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检查评比,每年开展检查总数不得多于2次,评比总数原则上不多于1种。
五是规范领导外出考察。上级领导来县调研、视察、检查,或兄弟县区来县交流考察,原则上实行对口对等接待,从严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六是改进新闻报道。县委常委出席一般性活动不报道。
七是厉行勤俭节约。县委常委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带头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
八是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县委常委坚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亲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任何个人或机构索取资助,不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情况登记》规定。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外,原则上不得操办生日、乔迁、职务升迁、调动、小孩满月、子女上学或参军等宴请活动。
该县还将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由县纪委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西乡县纪委屈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