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西乡县根据汉中市纪委《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夯实管理责任,明确使用范围,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公车,切实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符合规定、运行安全。
二是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各单位公务用车在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除值班、值勤外一律封存。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执纪执法部门的领导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须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三是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旅游休闲、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严禁将公务车辆借给亲属、朋友使用。
四是严格执行纪律。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违反本通知规定驾车、用车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查处;单位驾驶员酒后驾车的依法从严处理;违反本规定使用车辆造成责任事故的经济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各部门下属单位违反本规定的,除追究下属单位领导责任外,同时还要追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一律收缴并取消该单位公务车辆编制。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布了公务用车管理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明查暗访,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