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委监察局“强化六种意识”落实两个《意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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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党员权利,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采取各种形式,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精神,召开委局机关干部专题会、案件审理人员培训会等方式方法,对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和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察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了大局意识、职能意识、责任意识,使我县的案件处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社会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3月中旬,我县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会,委局领导就学习贯彻两个《意见》提出了要求,审理室主任亲自授课,就案件审理的业务知识和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案件审理程序、审理文书制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进行详细的讲解。通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基层纪检组织在查办案件中如何定性量纪,准确适用党纪、政纪条规作了深动讲解,使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阔了视野,提升了业务技能。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案件审理为工作中心,稳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把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把握准政策,保护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质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依纪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县本级自办案件,坚持由审理室主任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室务会议集体审议案件,报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乡案县协审办法》的要求,对全县18个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组所查办的案件,通过每年60多案的协审把关,对基层纪检组织报送的案件,坚持每一案件提出书面《协审意见》的方式,做到“简单案件随报即审,复杂案件三日内审结”,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的质量。近些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所查办的案件没有一件申诉案件。

四是强化治本意识,努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发挥案件审理工作在惩治腐败中的治本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案件审理,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扎实认真地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把案件审理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审理,认真帮助发案单位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使案件查办工作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面,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在坚持依纪依法审理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的同时,将案件审理与源头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审建并举、以审促建,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发挥独特的作用。注意研究分析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充分利用审理谈话、送达处分决定和回访教育等机会,注重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帮教工作。
   
五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把握政策,严格落实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要严格落实权力义务告知、违纪事实与本人见面、审理谈话等制度,重视对办案程序的审查,正确区分被处理人非法所得与合法财产,确保被审查人的知情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利得到保障。认真对待申诉案件,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申诉案件。

六是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处分决定事项落到实处。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加强与检查部门的配合协作。审理与检查部门是查处案件一个流程的两个方面,必须密切协作。对需要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掌握好时机和程序,避免查审不分的现象。另一方面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嫌犯罪案件,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后,再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确保了涉刑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到位性。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和发案单位的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背景,认真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案件处理和处分决定执行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保证处分决定事项落实到位。一年来,移送司法案件2件、3人。通过与县委组织部门,县人社局、财政局的协调配合纠正了7人的处分决定事项未落实,追缴资金2.8万余元,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