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向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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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西乡县向10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

一是组建领导机构。成立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纪委总牵头,总协调。县发改局、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等单位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监督检查组独立开展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履行廉洁承诺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完成派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是确定工作方式。监督检查组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要工作方式是: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全程监督项目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变更、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至少每月实地察看一次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随时进行抽样检查;每月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是提出工作要求。要求监督检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以及重要风险点的监督检查方式和防控措施,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工作。

五是严格工作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组人员严于律己。不得在项目建设单位领取报酬、补助;不得参与、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人事安排;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不得泄露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西乡县纪委  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