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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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监管,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近日,西乡县制定出台《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暂行办法》,对截止2011年底,发改部门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

    该县纪委监察局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实际,既可直接组建、派出监督检查组,又可责成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派出监督检查组。派出的监督检查组人员从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设组长1人,组长由不低于项目建设单位副职级别的人员担任。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举报邮箱、投诉电话等信息,既在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现场固定公开,又在县政府网站、县纪检监察网站上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该《办法》赋予了监督检查组六个方面职责:一是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履行廉洁承诺情况;二是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三是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四是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五是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六是完成派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监督检查组履行职责的五种方式:一是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二是全程监督项目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变更、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至少每月实地察看一次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随时进行抽样检查;三是每月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四是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五是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

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还建立了监督检查组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即每季度末月的28日前向派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提交阶段性书面工作报告,重大问题提交专项报告。对监督检查组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中不称职的予以调整;对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西乡县纪委  马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