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严把“四关”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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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乡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把好四个关口,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10年以来审理的58件案件无一复审或提出申诉。

    一是把好审阅关,突出一个“细”字。审查案卷材料时,一查材料制作、格式、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所审案件必须有案件线索登记和案件初核报告、有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必须有党委或党组的会议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补正。二查材料内容是否与本案有关联、证据是否相互印证,证据之间的矛盾是否合理排除,对证据不足的予以补充调查。三查办理程序是否合法,对程序不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

    二是把好定性关,突出一个“准”字。在定性上把握不准的,征询法院、检察院等专业人士意见,及时与上级沟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把握不同错误之间的差别,保持定性的统一性、一贯性与稳定性,为量纪恰当打好基础。

    三是把好量纪关,突出一个“适”字。所审理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初审后再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或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充分考虑案件的背景因素,准确把握量纪的标准,妥善处理好法纪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关系。坚持治病救人的方针,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正确适用法规,适当量纪,做到合纪、合法、合情、合理。

四是把好执行关,突出一个“实”字。落实处分文书送达制度,及时送达违纪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抄送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并将送达回证附卷。落实纪律处分书面告知制度,书面告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职责任务,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实行处分执行报告制度,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将处分决定宣布到位,工资、职务、级别调整落实到位后,书面报处分决定单位备案。落实联席会议制,定期与人事、组织部门沟通联络,反馈受纪律处分人员信息,确保处分期内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受到限制,充分维护了纪律处分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协调人事、组织部门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对不执行、变通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不把处分文书归入个人档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张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