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西乡县按照“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总结完善、稳妥推进”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截止2009年11月底,全县267个村和10个社区建立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占行政村总数的100%。一年来,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席村两委会840余次,提出建议860余条,被采纳建议651条,向群众“下转”村两委决策意向580个,化解群众对村两委疑虑1389个,化解群众矛盾纠纷810个,监督村级重大事务830余次,避免经济损失20余万元。该组织的建立,强化了对村干部的有效监督,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发挥职能、增强实效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县委、政府两办文件下发,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共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大力度、整体推进、规范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取得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新成效。二是进一步明确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三是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再次进行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五是进一步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管理和监督。六是切实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把全面推行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目前,该县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有力的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
(西乡纪委 祝培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