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委建立乡镇、部门办案协作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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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在全县大力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

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协作办案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作办案的日常工作。二是将全县23个乡镇和28个部门纪委(纪检组)统一划分为六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县纪委领导包联各协作区,建立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回访、包稳定的“五包”责任制。协作区办案组对协作区内各单位的信访问题,从接待、调查处理、事后回访实行全程负责、跟踪问效。三是明确办案范围。案情简单的案件由案发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案发单位难以独立查办以及所查案件不宜由案发单位办案人员查办的案件,由案发单位向县纪委书面报告,经审定后确定是否实行协作办案。四是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困难问题统一协调的“三统一”工作机制。协作区各单位每月15日前将案件线索受理、办理情况报办案协作区办公室,由县纪委确定主协办单位。县纪委建立全县办案人才库,根据办案需要,对办案力量统一调配使用。五是各协作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深入分析本片区信访、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通报各单位信访受理及自办、交办信访件查办情况;对片区各单位办案经验教训进行研讨;综合剖析查办终结的案件,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

 

                             (西乡县纪委    张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