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严把“四关”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打印

今年以来,西乡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把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提高质量、组织协调等四道关口,有力地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据统计,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125件,立案58件,结案58件,党政纪处分58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9人。

一是严把提高认识关。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经常性听取工作汇报,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与优化环境、促进率先突破发展的关系,正确理解查办案件惩治腐败与“三个更加”的关系,牢固树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思想,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案件查办意识。

二是严把责任落实关。该县明确了各级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并提高了案件查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赋分比例,严格考核计分,激发了基层办案的工作积极性。在县纪委、监察局内实行室包联乡镇、部门办案制,不定期督促检查,形成了齐抓共管办案工作格局。

三是严把提高质量关。制定出台了《县级纪委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对规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和提请协审程序及案件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凡是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县直纪工委立案调查或审批的党政纪案件必须提请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协审,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提请协审案件及时退回原单位纠正补充。同时,严格执行办案制度和办案程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查办案每个环节都有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并通过业务培训、下乡检查等形式,讲解办案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基层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把组织协调关。坚持由县纪委主要领导担任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制度,印发了《西乡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暂行办法》,对成员单位组成及其职责任务,以及信息交流、案件确定、跟踪督办、组织协调、案件移送、奖励惩处、警示宣传、检查指导进行了细化明确,形成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积极参与并支持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

 

(西乡县纪委 屈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