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伴随着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和欢天喜地的锣鼓声,西乡县白龙塘镇白家坝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牌子挂上墙头,至此该镇18个村全面完成了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全县77名村“纪委书记”已正式上岗履职。
今年以来,该县按照“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总结完善、稳妥推进”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积极探索创新,采取“5+2”方式认真贯彻省纪委推行的“五项制度”,在城关、杨河、古城、高川、白龙塘、沙河、司上等乡镇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先后有9个乡镇依法选举产生了77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一批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返乡干部职工、退休教师和德高望众的村民选举成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为了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该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对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程序,以及村民监督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任职资格、任职回避、选举与任期、职责权限、监督制约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文件明确指出,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接受村支部的政治领导和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该县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真正做到有牌子、有章子、有位子、有担子。
据悉,该县还将进一步加大村民监督委员会推行力度,计划于10月底前,在全县23乡镇一半以上的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逐步全面推开。
(西乡县纪委 屈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