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推动落实《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监督办法(试行)》,引导各纪检监察室与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镇(街道)纪(工)委探索强化“室组地”联动机制,以联合办案、协作指导模式,有效盘活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察资源,共同推进监督执纪质效大提升。
整合纪检资源,激发同频共振。
“对于公职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纪委监委介入、与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模式确实能有效推进执行进度。”在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里,六室干部正与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激烈探讨着案情。
自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以来,县纪委监委以月交流、季报告、半年汇报、年度总结等模式,积极搭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纪检监察室交流平台,共享信息、互通进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其“探头”优势,立足日常监督、深挖成案线索;瞄准违规苗头、适时反馈提醒;把脉政治生态、夯实“党政同责”。纪检监察室则紧握“利剑”,以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的行业知识、内部生态、履职风险点等内容为参考,协助、指导或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办案。
在查处上述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线索时,第六纪检监察室通过与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作战,缩短了办案时间、扩大了惩治效果,实现了共同发力、提质增效。
破解基层困局,聚焦主责主业。
“今天多亏有一室和六室的干部及时介入谈话,我们这起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子才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进展。”柳树镇纪委干部说道。
长期以来,镇(街道)纪(工)委定位不准、发力不均、履职乏力、“人情”设障,造成基层纪检工作被碎片化与边缘化,减弱了监督执纪力度。基于此,县纪委按照“主体不变、分片归口、均衡配置”的原则,引导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根据线索核查需要,灵活组队、协同办案、共同监督,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倒逼镇(街道)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解决“过河”问题还要提供“桥”和“船”,故此,县纪委监委以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跟班学习、纪检专干脱产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力促乡镇纪检干部提升实战水平,从根源入手破解困局。
在查处上述村委会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中,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联动柳树镇纪委从分组谈话到立案审查,集体研究、共同研判。据悉,该次协同办案已党纪立案2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统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持续深化“室组地”联动机制,盘活监督执纪“一盘棋”,推动实现“1+1+1>3”效果。截至目前,纪检监察室共立案37人;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89人;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19人;其中县纪委监委成立的7个办案协作区,已协作查办案件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