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西乡县三项措施紧盯“双节”,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严防“双节”腐败发生。
强化纪律要求,严守廉政规定。该县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自觉做守纪、讲规矩的表率。
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纪问题。“双节”节期间,该县成立“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组4个,对各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违规公款购买香烟、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过节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务车等违纪问题开展督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查纠“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
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追究责任。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廉洁过节工作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继续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