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人大:深化主题作风建设 规范会议活动纪律

 
 
打印

7月19日,西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严肃会议和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纪律的规定》,首次对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参加各种会议活动严格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增强监督实效性,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结合《组织法》和《监督法》有关法律规定,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严肃会议和视察、执法检查、专项调查工作纪律的规定》。该办法明确要求,人大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的相关活动一律不得随意请假缺席,届内应参加的各种会议活动累计请假和缺席达到一定次数的代表和委员,常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书面检讨、约谈、责令辞去代表委员职务等措施进行处置。这些制度的落实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人大各项工作效率,切实增强人大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