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委出台派驻机构工作制度 力促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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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乡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有关工作制度落实的通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关系、工作考核,督促指导派驻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分清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切实强化监督职责。 

明确六项基本职责

《通知》明确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开展工作,并加强对工作纪实资料的收集归档。同时,明确派驻机构应履行的基本职责: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3.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6.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细化四项工作制度

通知要求,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每项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方法程序、明确监督的对象、事项和环节,切实将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责任制工作报告坚持一年一次、逐级上报、分级受理的原则,重点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组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县纪委监察局联系领导书面报告本周期工作情况,同时书面报送县纪委办公室及联系室。三是提醒约谈函询诫勉制度。制度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谁主管、谁批准、谁实施”的原则,对所管辖的党员干部开展提醒约谈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函询由纪检监察机关单独实施。各部门实施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登记表的形式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查、汇总。四是述责述廉制度。各部门每年确定若干个基层站所、下属单位、内设股室,至少开展1次述责述廉工作,在届期内完成对所管辖的基层站所、下属单位、内设股室负责人的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