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通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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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三位一体”的目标责任考核要求,西乡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考核办,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2016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一、明确考核对象、办法。2016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对象共88个单位,其中镇(街道)17个、部门(含驻县单位)71个。考核中,各考核组按照工作要求,坚持原则,对照标准,认真核实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等情况。同时,县纪委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考核结果进行了综合审议,审议结果报请县委常委会进行了审定。

二、通报考核结果涉考的88个单位中,有7个镇(街道)、26个部门(单位)被考核为优秀格次,10个镇(街道)、41个部门(单位)被考核为良好格次,3个部门被考核为一般格次,1个单位被考核为较差格次。对考核优秀格次的单位,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为较差格次的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三、再提工作要求通报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强化问责追究,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县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自身的清正廉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