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继续推进办案协作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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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西乡县纪委按照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54个镇(街道)、单位进行调整组合,重新组建4个办案协作区

      办案协作区负责人分别由4名县纪委常委担任,并由县纪委第一纪检室等8个室(部)牵头联系,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办案协作区主要负责协作区内各镇(街道)、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初核、审查等工作任务。各办案协作区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可以从本协作区内抽取办案人员,必要时也可以跨区抽调。同时县纪委对全县办案力量进行统筹协调,通过办案协作区模式,对办案人员以案带训、以案带教、分类指导,提供智力支持,解决好镇(街道)纪(工)委、单位(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不会办”“不敢办”难题,促进全县纪律审查工作规范有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