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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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防止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西乡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西乡县高川镇五星社区党支部书记汤有才在为儿子操办结婚宴的过程中,违反廉政承诺,收受非亲属村民礼金19050元。县纪委给予汤有才党内警告处分。

      2.西乡县陕西朝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周霞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两次安排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3550元的茶叶、牛肉干等土特产赠送给检查人员。县新社会组织委员会给予周霞党内警告处分。

      3.西乡县城北街道莲花社区二组组长杨汉波、村监委会委员杨汉辉、二组出纳秦东梅,于20132月至20152月期间用组集体资金吃喝招待共计25次,共计 18167元;另外于20132月、20136月两次违规向组委会成员及党小组长发放提货卡共计3800元,其中杨汉波、杨汉辉、秦东梅分别领取2400元提货卡。城北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杨汉波、杨汉辉、秦东梅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以上3起典型案件的处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说明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