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出台《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积分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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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西乡县近日出台了《西乡县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积分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一是明确时间范围和考核对象。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时间范围以年度为统计单位,以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考核对象为全县各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派驻各部门纪检组、驻县单位纪检组,委局机关各室(部),县纪委特约宣传员。同时,明确了中省市县四级党风廉政主流媒体范围,对在非党风廉政主流媒体上稿或与党风廉政无关的信息宣传稿不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二是量化考核任务,明确考核计分。信息宣传采用稿件的基础任务以年初县纪委对各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考核实施细则和目标考核任务为准。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完成确定任务的计100分,未完成任务的扣减相应分值。对超任务完成县级党风廉政主流媒体上稿任务的不加分,超任务在中、省、市级党风廉政主流媒体上稿的按相应分值予以加分,同一内容信息宣传稿件,以最高标准为准计分,不重复计分。信息宣传稿件被中省市县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按中省市县计分标准的2倍计分。

三是明确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应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突出工作成效、亮点、特色,内容要真实,不得有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纪律规定的言论;严禁泄露、使用未解密、未公开发布或未经有关部门授权相应级别新闻媒体发布的涉案、涉诉、涉访及其他有具体保密要求的信息。本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宣传稿件负责审核把关。

四是建立党风廉政信息宣传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采用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委局机关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根据完成情况按比例折算计入年度总的考核分值。

五是建立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奖励机制。对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积分排名位列全县前六名的单位、撰写的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受到中央和省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书面批示的单位或个人、在中央级党风廉政主流媒体上稿超过2篇或者在省级党风廉政主流媒体上稿超过10篇的单位或个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方面受到市级以上书面表彰的单位或个人,以县纪委监察局名义授予“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或个人”,依照《西乡县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