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问责31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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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西乡县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31名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是层层夯实工作责任。该县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任务分工》,将15项主体责任和10项监督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县级各领导班子及成员、12个牵头部门。积极推行“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各镇(街道)、部门签订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晰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以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清单,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中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督促指导各级责任主体按照各自责任清单详实记载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建立纪实台账,定期检查通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督和日常督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纪检委员的职责、权限及监督工作制度,督促全县843个基层党总支、支部配齐了纪检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两个责任层层夯实压紧,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将考核指标调整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两项指标,考核的侧重点更加明晰。对全县89个单位上年度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通报表彰了37个优秀单位,对1个较差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同时,先后两次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通报了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制定了《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县“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6年,该县对31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约谈和诫勉谈话29人、纪律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