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乡县下发通知,对2016年各级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全县88个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即将迎来一年度一度的“廉政大考”。
此次考核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以及县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镇(街道)和部门(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西考发〔2016〕5号)要求,考核对象涉及17个镇(街道)、23个党群部门、13个经济管理部门(单位)、16个社会服务部门(单位)、19个驻县单位,共88个镇(街道)、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其中主体责任方面:主要考核党(工)委(党组)、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责等情况。监督责任方面:主要考核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等情况
为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本次考核采取年终现场考核与平时纪实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年终现场考核和平时纪实考核各占50分权重。其中:年终现场考核与县考核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步进行,平时纪实考核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出赋分评价意见。年终现场考核主要是深入到被考核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其中:查办案件30分的考核指标,由县纪委根据年度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单独考核,各考核组对此项不赋分。民主测评是工作报告大会上发放《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测评表》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测评表》,对所考核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照换算公式折算后直接作为考核分值。实地察看是考核组随机抽查1-2个下属单位(村或社区),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平时纪实考核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根据平时工作纪实、半年检查考核以及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年终现场考核和平时纪实考核的汇总得分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记入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共性指标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评为“优秀”格次的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