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安排12名党政纪主要领导述廉述责

 
 
打印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根据《西乡县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述效实施办法》规定,西乡县确定茶镇、市场监管局等5个单位12名党政纪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

述廉述责采取大会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述责内容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党委(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本人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廉政准则》情况及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

述廉述责工作分征求意见、审定报告、述廉述责、评议测评、督促整改、督查回访6个阶段进行。同时对述廉述责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党政纪主要领导要把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作为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的重要举措,作为改进作风、寻找差距、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积极配合,确保述廉述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各镇(街道办)、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若干个村、站所、下属单位开展述廉述责工作,在届期内完成所有村、站所、下属单位述廉述责工作。 三是述廉述责对象要按照要求亲自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内容具体、客观、全面,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不讲成绩,只谈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个人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就业情况、婚姻状况、操办婚丧嫁娶情况等个人重大事项应如实报告,对存在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四是述廉述责报告、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将测评格次抄送有关单位,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