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

 
 
打印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西乡县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纪实制度,并编印下发了《党委(党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

纪实制度规定,参与纪实工作的对象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纪实制度同时规定各级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纪实内容为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情况;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情况。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纪实内容为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本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监督,对有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点评约谈的情况;带头遵守党政纪条规,执行八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纪实内容为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科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监督,对有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点评约谈情况;批示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督促指导重要案件查处的情况;带头遵守党政纪条规,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纪实制度明确了纪实方法,并实行“四一考核”。同时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把纪实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推动各党(工)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制度,并把执行情况作为述廉述责的必述内容。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党(工)委(党组)要把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作为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指导,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情况,注意总结完善,切实解决推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纪实制度落到实处。三要狠抓跟踪问责。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纪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建立《纪实手册》的单位,按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未能落实亲自撰写和定期上交《纪实手册》的领导干部,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