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召开案件查办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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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西乡县召开案件查办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对今年案件查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冯三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上半年全县案件查办和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案件查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杨河镇、民政局就案件查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做法等作了交流发言,峡口镇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冯三柱在肯定前一段工作后指出,要把案件查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一是要认清形势,绝不回避问题。消除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突出办案主业,切实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强化措施,着力发现问题。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采取专项检查,财务检查等手段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切实解决办案工作中“无米下锅、等米下锅”的问题。下一步,县纪委将根据各镇、街道和部门线索摸排情况,对问题线索摸排长期“零报告”以及查处情况为零的,作为联组巡查的重点,成立巡查组直接进驻核查。三要动真碰硬,切实解决问题。把问责作为案件查办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此项工作不安排、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也要严肃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的镇(街道)和部门,也要进行问责。坚决实行案件任务未完成的,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各镇(街道办)纪(工)委书记、纪委委员、纪检专干,县直各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干部和委局机关全体干部约1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