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乡县纪检监察系统严格履行职责,聚焦执纪监督,加大信访核查力度,紧抓纪律审查主责主业,运用纪律审查手段,严肃查出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度提升,截止目前该县共受理信访举报86 件次,属业务范围内的 60件,初核线索 65件,党政纪立案 103 件,结案 84件,处分84人。其中,县本级初核48件,立案37 件(科级18件)。各镇、街道共办结案件49件,各部门共办结案件10件,全县上半年办案数量同比去年增长72%,县本级办案数量同比去年增长150%,保持了良好势头。
一、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确保发挥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结合乡镇集市开展经常性的信访直通车下基层巡回接访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受理的线索逐一登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对受理的线索逐一分析研判,分门别类,及时处置,对线索处置情况动态跟踪、监督,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继续发挥联组巡查制度,多渠道排查案件线索
继续结合作风督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纪律审查和审理,深挖细查、多渠道排查案件线索。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机制,增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尤其加强同财政、审计、司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县修订完善了《县直派驻纪检机构联组巡查工作办法》,第一轮联组巡查已于3月7日实施,4月13日结束,立案8人。在不改变现行派驻纪检机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将县直各部门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进行整合编组,组建若干个纪检监察联组,以联组为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每个纪检监察联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联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或县纪委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各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联组巡查坚持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以发现和查处问题为主。每个联组围绕“党风、政风、干部作风”这一主线,对各镇、办事处以及各部门和部门管理的重点下属单位开展全面“体检”。联组对梳理摸排出的重点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需立案调查的按有关程序快查快办。
三、强化考核,传递从严执纪责任压力
年初,以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为目的,我县重新修订完善了2016年县纪委机关及镇、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
一是增加考核基数。根据各镇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对象数量及往年度办案工作情况,按照考核任务基数稳中有增不减少的要求,重新确定了各镇、部门的办案考核基数。年度办案工作考核中,未完成办案任务基数的,由该单位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对查办案件不力的镇、部门,由县纪委分别给予党委书记(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警示训诫处理;如核实有案不查、压案不报者,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县纪委机关继续实行全员办案,各室考核基数定为40件,同比增长33%,明确目标任务,自加压力、自增动力。对未完成办案目标任务的各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是增加了考核权重。近年来我县办案工作实行单独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各镇、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及县纪委各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总分之中,案件考核结果占各项考核总分的权重为30%。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得分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上述基础记分、加减分等情况综合确定,得分最高的镇、部门办案工作考核得满分30分,其余镇、部门依次按比例递减折算;办案工作考核得分将直接进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总分中。
三是创新了考核指标。未完成运用协作区办案机制查案件及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任务的,每减少1件扣3分,年度考核中,未运用协作区办案机制查办案件及未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的镇、街道,由县纪委领导对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