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按照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要求,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治病树、拨烂树,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围绕“四个聚集、四个严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根据各镇、街道、部门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对象数量及往年办案情况,科学设置并量化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年度办案考核基数,县纪委机关实行全员办案,做到稳中有增、全覆盖、无空白,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改进方法,拓展案源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举报事项,严格按五类标准规范处置,加大信访核查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创新思维转方式、主动出击查线索。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作风督查、执法和效能监察、舆情信息处置等方式,主动查找案件线索;通过以案查案,深挖细查,排查案中案,主动挖掘案件线索;强化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注重加强与司法、审计、安监、卫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共享线索信息,主动收集案件线索。
三是整合资源,完善协作办案。按照优化结构、均衡力量的要求,对全县办案协作区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纳入其中,与镇(街道)纪(工)委混编组成协作区。在综合人员力量、职能特点、专业特长等因素的基础上,将15个镇纪委、2个街道纪工委、32个部门纪检组(纪委)混编组成为4个协作区,实现协作办案全覆盖。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一个室联系协调指导。对较为复杂或重要的案件,及时启动协作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成效。
四是严格考核,严明奖惩措施。修订完善了各镇、街道、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和案件查办工作表彰奖励办法,实行查办案件单独考核,其考核得分直接计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总分之中,并占各项考核总分值30%的权重。查办案件考核实行百分制基础上的加分考核办法,对超任务办案、查办大要案件的予以加分,上不封顶。对查办案件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办案先进的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办案经费补助;对未完成办案目标任务的镇、街道、部门,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不得评优;对办案不力、考核靠后的镇、街道、部门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或警示训诫;对长期不办案、履职不力的部门纪检组长,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