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县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近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表率。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通知》提出,县纪委监察局将紧盯重大节日节点,关注“四风”新动向,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以及“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进行重点督查、严肃查处。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及时受理、认真核实、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执纪从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