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 反腐倡廉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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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厘清职责,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新气象。

强化组织协调夯实“两个责任”

党委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了肩上。县委坚决压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考核占年度综合考核权重由3分提高到8分,细化了全年24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应的落实措施、负责领导和牵头单位,全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全委会述廉制度等,认真开展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集体约谈,落实好“两个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纪委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能准确定位自身角色,从大量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突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分析形势,研究总体工作思路和举措,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稳妥的加大了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通过各项措施,建立健全起上下有机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和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突出主业主责做好“三转”文章

主动对接一系列“三转”措施,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抓主业,转方式对准焦,转作风强自身,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由“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的“转身”。

转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一增一减”。增加纪检监察二室内设机构1个、调整后总数为8个,行政编制由26名增加为29名,新建标准化办案谈话室1个。清理精简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经两轮清理精简,共退出102个,保留和继续参与9个。同时,督促基层纪检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成功“瘦身”。

转方式反腐倡廉“惩治并举”。县纪委监察部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66件次,初核151件,立案135件,结案130件,党政纪处分130人,移送司法处理5人。其中,县本级初核63件,立案47件,结案46件,党政纪处分46人(科级21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案件查办数量创近八年新高实现新突破。

转作风干事创业“实严相济”。抓实干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去沉疴。县委作风办全年立案查处干部作风类典型案件27件,党政纪处分27人。其中,县本级立案查处18件,党政纪处分1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7人。抓实党风廉政宣传入心入脑固防线。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192次,讲廉政党课1200余场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200余份,在市以上主流媒体刊用党风廉政宣传稿258篇,网评文章132篇,置网络舆情信息6起。抓实阵地建设强根固基筑堡垒。精心打造5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清风润茶乡”廉政文化品牌活动。在抓作风建设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始终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持久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常镜常鉴抓自身铸“铁军”,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严格办案程序,安全文明办案,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创新方式方法执纪执法动真格

探索推行联组巡查制度。巡查联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或室主任担任,相关部门纪检组长为成员,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巡查对象重点是权力集中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单位,包括部门下属单位,联组巡查以发现和查处问题为主。县纪委抽调3名常委、3名室主任和12名部门纪检组长组建3个巡查联组,分别对县发改局、林业局、住建局进行了为期1个半月的首轮联组巡查,共发现和纠正问题31个,党政纪立案查处8案8人,警示训诫6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执法监察,重点对县采购办2013年以来实施的8个重大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纠问题12个。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各单位及全县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并向组织做出廉政承诺。

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东关片区拆迁改造实施了效能督查,对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禁止焚烧秸秆等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为严肃纪律开展了村(社区)“两委”及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的个别村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处理,严明了换届纪律。

认真落实警示训诫、述廉、廉政谈话等监督制度。定期召开镇(街道)党政纪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大会,对本年度述廉述责的5个单位12名科级领导进行了党风廉政巡察,召开述廉述责大会进行了述廉述责,开展了质询、评议和测评。制订下发了《县管干部任职前县委组织部听取县纪委(监察局)意见和县纪委(监察局)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办法》,先后对939个拟评先表彰单位和个人、48名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了审议,对23个拟评先对象予以了廉政否决。督促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及村、社区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党务、政务、事务、村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强化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103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先后对202名拟调整、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