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三措并举严查“小官”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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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乡县紧紧围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住重点。以村(社区)和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严肃查处为民服务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借机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费、办事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产资源多,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扶贫救济投入资金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多的“三多”村(社区)问题底数,每个月对摸排情况进行汇总,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村,认真组织查处。

二是明确措施。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作用,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线索协调督办机制,每年分批选择重点问题线索,交由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县直派驻纪检机构核查或由县纪委直接核查。组织纪检监察、审判以及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直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区别不同情况,灵活运用查案方式,提高查案质量和成效。将全县所有纪检监察机构编入4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每年至少查办1件有影响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推行县、镇(街道)两级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县纪委每年组织1-2期纪律审查业务培训。选好配强镇(街道)纪委书记,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保障,促进纪检干部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切实履行职责。

三是责任追究。对镇(街道)、部门线索排查不力,长期线索排查和查处情况零报告的,应发现而未发现线索的,将追究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根据全县摸排情况,对问题线索集中和长期线索摸排、查处情况零报告的,组成专项工作组进驻直接核查。同时,县纪委每年将明确2-3个重点村,对其问题直接立案查处,对问题最典型的1个村进行剖析,促进制度机制完善。对此项工作实行专项考核、专项评比,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范围,并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分值。加大约谈力度,对协作区、镇(街道)、部门(单位)查案工作不力的,村(社区)问题底数不清或未完成查处任务的,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实施责任追究。